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信息系统应急工作方案

2013-05-15

        为了确保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Pj3系统)出现故障时,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医保业务,现根据穗医管〔2008〕68号文件及穗医管〔2009〕31号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院的实际,特制定如下方案:

一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

      医院应急小组由主管医疗副院长、医务处处长、医保科全体人员及信息科、收费管理科、门诊办和药学部等相关科室领导组成的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。医保科负责总协调,信息科负责Pj3系统故障原因的查找、报告和处理,门诊办负责做好门诊就医参保人的通知和解释工作,收费管理科负责做好各收费窗口的解释、收费、补结算和补申报等工作。

二、故障范围

1、医院方或非医院方引起的故障;

2、部分或全部功能故障;

3、办理速度缓慢或停机。

三、故障报告

1、医院因各种原因预计可能导致Pj3系统停机1小时以上的,由信息科提前3天通知市医保局综合业务处备案,同时报医保科。

2、医院因各种原因出现不可预知的故障导致Pj3系统停机1小时以上的,由信息科电话通知市医保局综合业务处,填写《Pj3系统(医院端)运行异常情况记录表》传真到市医保局综合业务处,同时报医保科;若导致医院就医秩序严重紧张等特殊情形,由医保科电话通知市医保局综合业务处,填写市医保普通门(急)诊医疗费用应急《手工记帐申请审批表》传真到市医保局综合业务处,由其报市医保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,确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理流程。

四、故障通知

1、因非医院方的原因导致Pj3系统故障,事先接到市医保局通知的,则先出通知告知参保人;如事先未接到市医保局通知的,则立即与市医保局联系,确认原因之后,再出通知告知参保人。

  2、因医院方的原因导致Pj3系统故障,能预知的,则事先出通知告知参保人;未能预知的,则确认原因后再出通知告知参保人。

五、应急处理流程

(一)就医和结算业务

1、普通门(急)诊业务

(1)确认已办理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参保人,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。

(2)未办理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参保人,先提供相关资料办理选点手续后便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,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由我院在系统上补录选点信息。

(3)未成年人(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参保人)、成年人(职工医保各类参保人)按50%记账,每人当月最高手工记账累计金额为300元。

2、住院业务

       入院:先安排参保人入院,待Pj3系统恢复正常后,为参保人补办入院登记。

       出院:参保人先交等额押金,待Pj3系统恢复正常后,我院通知参保人前来补办出院结算,退回应记帐医疗费等额的押金。

3、急诊留观和审批有效期内的门特、门慢业务

       参照住院业务办理,即先交押金,待Pj3系统恢复正常后,再补办结算。

(二)各类审批业务

1、门特和门慢审批:通过传真申请和接受答复,待Pj3系统恢复正常后,再补录入和补审批。

2、二次返院和转诊转院审批:通过传真申请和接受答复,待Pj3系统恢复正常之后,再补录入和补审批。

3、“三个目录”管理:待Pj3系统恢复正常后,通过系统申报。

(三)医疗费申报和结算业务

1、普通门(急)诊进行手工记账结算,按月送市医保局职工医疗费审核科,办理手工记账费用申报结算,

2、住院、门特、门慢延迟月度申报,待Pj3系统恢复正常后,再申报。

六、应急终止流程

       当《Pj3系统(医院端)运行异常情况记录表》涉及的故障得到解决,Pj3系统已经恢复正常之后,立即通知市医保局综合业务处,以恢复各类正常的医保业务。

七、注意的问题

1、在未经市医保局同意的情况下,不得擅自弃用Pj3系统记帐结算。

2、当Pj3系统速度缓慢导致大量参保人未能正常办理相关业务进,必须告知参保人。如果不急,则耐心等待或等Pj3系统正常再来,如果急,则按第五点的(一)和(二)处理。

3、如果出现数据丢失,相关部门应及时将丢失的信息补录入Pj3系统。

4、如果我院的HIS系统和Pj3系统接口故障,则直接通过Pj3系统录入相关信息,以满足病人的就医结算需要。